近日,盐边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盐边县国胜乡新毕村村部,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万某等3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尹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案。庭审结束后,法官随后组织万某等3名被告人在盐边县新坪河流域内投放鱼苗3000余尾,修复因非法捕捞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
两案被告人均系同村村民,且都是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人住所地开展巡回审判。案件审理过程中,4名被告人对起诉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名、事实、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主动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投放当日,万某等3名被告人将一尾尾鲜活的鱼苗放生在新坪河自然流域。
一直以来,盐边法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妥善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继续践行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赖忠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