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赵法官吗?认真考虑了你说的话,我想通了,我来法院履行剩余的20000多元。”近日,叙永法院多措并举,在短短数十天内快速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黄某原系叙永县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处员工,在该公司从事出纳工作。2022年5月底,黄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经对账,黄某在从事出纳期间尚有款项未交给该公司。后经叙永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黄某于2023年1月6日前返还叙永县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21500.7元。因黄某一直未履行,该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执行阶段,黄某一直认为自己与公司还有工资等其他事项未了结,不愿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其银行卡中仅有500余元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将该款直接扣划给申请人叙永县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黄某联系,耐心说理,严肃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会对今后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经过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将剩余款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了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金,在出行、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罚款、拘留等多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