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驾校的车子竞拍成功了,你们的工资可以执行到位了!”“真的吗?太好了。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能拿到了,你们费心了!”
近日,叙永法院成功执结两起因劳动仲裁未得到工资的案件。晏某、昝某某从泸州市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离职后,因该公司拖欠工资,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二人便申请劳动仲裁。该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经过叙永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生效后,该公司仍不履行支付义务,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叙永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受理了两案,申请执行金额分别为11550元、8647元。为了利于案件的统一执行,叙永法院决定对该两案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金额为20197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网络支付账户,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存款,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泸州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所有的捷达牌教练汽车两辆,随后对该驾校名下车牌号为川EXX学的捷达牌汽车进行拍卖。2023年5月15日,在第二次拍卖中,案外人60471元的最高价竟得。在扣除应支付与拍卖公司网络拍卖服务费、车辆按揭余款、拖车费、两案执行费及应支付与申请执行人晏某、昝某某之款后,余款已退还被执行人泸州市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至此,上述两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保障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直接体现。叙永法院将继续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拖欠劳动者报酬行为,推动欠薪案件办理进程,努力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