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两级法院持续聚焦“司法效率再提速”,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切实提高执行质效,让执行工作跑出“加速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感。
江阳法院 2021年至2023年,易某在江阳区法院涉及5个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达10万余元,3年间,法院经查控、扣划易某名下财产等强制措施执行到位3万余元,此后一直联系不上易某,易某就这样消失在债权人和法院的视野中。 近日,得益于执行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监测到了易某行踪,江阳区法院立即组织4名干警,根据反馈线索成功将易某挡获并顺利带回法院,准备对其采取进一步的拘留强制措施。 在一连串的强制惩戒措施与法官释法明理的柔性执行下,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款,最终当场归还4万元欠款,剩余部分欠款,易某承诺在半年内全部兑现。 在执行现场的申请人对易某当前现状表示理解,与易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暂不对其进行拘留。 古蔺法院 合江法院 近日,在合江县法院的协助下,古蔺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古蔺县人民法院调解,刘某应归还王某借款2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4月,王某向古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与刘某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刘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刘某名下有帝豪牌车辆一辆,遂裁定查封该车,但刘某一直未配合交付该车。 根据泸州中院《跨区县扣押车辆执行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古蔺法院立即将查封车辆信息上报泸州中院,请求协助扣押该车。很快,系统反馈该车在合江县,泸州中院立即调度合江法院及时扣押了该车,并通知古蔺法院。 古蔺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合江,将被执行人刘某及车辆带回古蔺。执行干警告知刘某,若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将被拘留、车辆将被拍卖。在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后,刘某主动履行了本案还款义务。 泸州法院将继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机制、优化执行作风、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执行工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正司法的速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