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筠连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625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案情回顾: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于2021年4月经筠连县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杨某抚养,肖某某每月向杨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并一次性给予杨某经济补偿。文书生效后,肖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款、婚生子抚养费、医药费等共计63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筠连县法院依法向肖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肖某某名下银行存款,但肖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考虑到本案涉及子女抚养费,虽然标的不大,却关系当事人的急难愁盼,牵涉着复杂的人情冷暖。为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案件承办人积极劝导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处理,并借机从亲情角度出发,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打开被执行人心结,又从法理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和言细语的耐心分析下,肖某某同意当场支付相关费用,并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一次性向杨某支付62500元,至此,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夫妻离婚,家庭解体,对未成年子女将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抚养子女作为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随夫妻关系的灭失而消失,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必要的物质条件。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从家庭伦理、情感修复、权益保护等角度出发,依托现有执行机制,注入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化解当事人心结,力促案件成功执结,不仅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济基础,还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进行重建,减少了因父母离异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