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铁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仁沐新项目部负责人将一面书写“心系重点项目,为企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裁决执法如山”的锦旗送给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感谢屏山法院对其建设工程纠纷的辛勤付出。
原告中铁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将新市公路某标段中都隧道转包给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隧道即将施工完毕时,原、被告就增加工程等结算问题产生很大争议,原告认为被告尚欠3000万工程款未支付,双方协商未果,被告拒绝拆除工地设备,导致原告无法按期向业主交付工程。
屏山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并组织双方庭前会议,开展证据交换,消除双方当事人疑虑。在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情况下,法官决定到现场勘验。2022年8月12日,屏山县气温高达40℃,屏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显勇率法官、助理、书记员到中都镇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现场勘验,组织双方到中都工地现场,清点了被告在场的设备,组织双方现场确定工程量,嘱咐双方尽快核算清楚工程量后,将施工设备搬离工地。
2023年1月17日,屏山法院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限期撤离施工现场。被告江西某公司不服于2023年3月22日提起上诉,2023年5月25日宜宾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诉讼期间,龙华人民法庭向被告释法,促使被告将设备全部搬离现场,保障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2023年6月,该隧道已全部贯通,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
开展枫桥式法庭创建以来,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能动司法,坚持依法裁判与判后答疑相结合,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打通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肠梗阻”,以优质的审判服务中心大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