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澄清正名 为受不实举报干警撑腰

来源:九龙县法院 作者:刘湘 发布时间:2023-07-10 19:26:39

QQ图片20230710192528.png

为充分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勇于担当的干警撑腰鼓劲,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切实将法官权益保障落到实处,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甘孜州纪委关于印发<甘孜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警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强化正面激励。

37日,九龙县法院在刚上线运行的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中心平台上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我院干警黄静在办理原告(反诉被告)四川达沃斯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邯郸市肥乡区远达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刻意歪曲事实,办案过程存在瑕疵,严重渎职我院在收到网络举报后,庚即组成专案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经查,黄静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刻意歪曲事实,办案过程存在瑕疵,严重渎职”的问题不实。7月6日,九龙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为黄静同志做了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为民服务努力办好案件黄静如释重负地说道。

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继续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加强对恶意检举控告等诬告陷害行为的甄别排查,切实将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保护每一名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刘湘)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