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东坡法院思蒙法庭:“小案件”办出“大民生” 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作者:曹洋 曹澜曦 发布时间:2023-07-06 15:18:15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近日,东坡法院思蒙法庭精准对接群众司法需求,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以法治护航,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铁门”引争执 邻里生“嫌隙”

袁某甲与邓某乙系同村村民,2012年起袁某甲用自己位于邓某乙房外的田对换被告位于原告屋后出路至村机耕道末端的山地。

袁某甲为进出方便,遂打了一条水泥路,但为防止大车碾压路面,特在道路上修建一扇铁门。而后,邓某乙过路时遭到几次阻拦后与袁某甲产生口角纠纷,遂决定不互换土地了,并在水泥路边茶树地中种植果树。此事经村组、司法所调解仍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调解”出成效 乡亲化“干戈”

诉前,思蒙法庭工作人员经过对案件当事人分开调解,耐心倾听,找准问题症结后,依托与东坡法院建立合作协议的“眉山市东坡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范大姐调解工作室”对该案进行诉中调解。

“别着急,慢慢说。”

调解员从接手案件起,通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交换意见,及时掌握当事人心理和诉求变化,理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其实并不是土地的归属问题,而是邓某乙通行被阻后心理需要排解以及对以后通行会被再次阻拦的担忧。调解员特邀请双方当事人,对袁某甲阻拦通行的事情进行了当面说理分析,指出其中不当之处,袁某甲当即承诺保障邓某乙通行的权利。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问道”于民 合力共解“基层题”

此类案件往往判决后达不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而运用调解手段,可以达到良好效果,因此运用多元解纷联合调解模式成为解决此类案件的首要思路。调解过程中,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委派调解的有机融合,也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多元解纷“眉山经验”的典型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意义所在。

今年以来,东坡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诉前+诉中”“普法+便民”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在诉源治理上出实招、务实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为乡村振兴助力添彩。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