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在办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感谢王美微法官及团队……”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尖锐的涉企案件,被告向承办法官王美微寄来了一封感谢信,对法官热情、公正、高效的服务表示感谢。
原告四川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东莞市某材料有限公司、陈某某支付货款849041.3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二被告应诉后于2023年1月14日向本院提起反诉,要求判令四川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其产品质量异常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787224.8元。2023年3月26日,东莞市某材料有限公司、陈某某申请对案涉买卖合同的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王美微及时组织双方提交证据,理清争议焦点,并多次和原被告联系,详细向双方讲明本案买卖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产品质量鉴定、货款支付、企业成本等问题。综合情理、法理向双方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着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在货款上作出让步,被告撤回了反诉及鉴定申请。使得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一封感谢信,承载着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褒奖,也寄托着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与期待。隆昌市法院下一步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涉企纠纷,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竭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更有可期待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王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