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只能通过屏幕看他一眼也好啊!”旁听席中,一位老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庭审屏幕,他是被告人周某某七十多岁的父亲,在得知本案开庭后,他坚持要参加旁听。
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周某某低头听着法官的宣判。
吸食毒品,不仅仅伤害的是自己,更会给家庭带来无限的灾难,一旦吸毒成瘾,便会人格丧失,置道德与法律于不顾,为获取毒资而越轨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
4月27日,筠连县法院通过远程提讯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周某某系吸毒人员,为满足吸毒开销,竟以贩养吸。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某通过微信在他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在获得毒品放置地点的视频后,通过微信转发该视频的方式,多次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2019年11月27日,公安民警在筠连县筠连镇将被告人周某某抓获。次日,周某某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吸毒人员及涉毒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多次向多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周某某的贩毒事实、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朱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