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施行,为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2023年6月29日,峨边法院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案件回顾 2022年11月、2023年1月,被告人小W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峨边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W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判决生效后,峨边法院分别向涉案罪犯、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小W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帮助其真正实现“无痕”回归社会。 开展判后帮教 在向罪犯发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时,法官助理向罪犯详细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包括适用对象、应当封存的犯罪记录材料范围、司法机关的告知义务、入伍、就业时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及犯罪记录封存的解除情形,同时,对罪犯思想动态、近期表现进行了解和掌握,引导其正确面对过去,重拾信心,做好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防止其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