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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起纠纷 法庭调解固亲情

来源:仁寿县法院 作者:刘阳春 发布时间:2020-04-27 12:58:54

近日,仁寿县法院龙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矛盾,促进了家庭和谐,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月3日,83岁的李大爷委托代理人来到龙马法庭起诉,李大爷诉称自己瘫痪多年,起初六个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后来相互推诿,2014年经村干部组织调解,六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但长期以来,大儿子未按协议履行,另外五个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几个子女相互有怨言,现在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自己瘫痪多年,下肢萎缩、患有静脉血栓,难以维持生活,遂到法院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和睦关系出发,立即联系李大爷的子女了解情况。原来李大爷与已去世的妻子黄奶奶系再婚,大儿子是黄奶奶与前夫生育的,二女儿是李大爷与前妻生育的。大儿子称,自己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因为其他子女商议他们每月给付赡养费120元,但要求自己给付240元,觉得子女均有义务赡养父母,不能针对自己,为此拒绝履行,对此其他子女各执一词。

考虑到李大爷病情,法官决定到其家中巡回审理,在老人床前,承办法官向其子女讲解“乌鸦反哺”的道理,从尊重亲情、尊重老人出发,认真对待、全面考虑问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进行法律释明、做思想工作,几个子女均表示履行赡养义务,双方调解协议: 自2020年4月8日起,6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医疗费用凭票据由6个子女平摊。大儿子当场支付2014年至2020年4月7日期间的赡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000元。同时,法官组织6个子女商量了监督管理老人赡养费、医疗费的办法,李大爷和他的6个子女对调解结果都表示很满意。(刘阳春)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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