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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员”调解 多年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江源 发布时间:2023-06-25 18:38:59

“法官,我们到法庭了,今天也将案款带了过来,一并支付给原告”。“好!你们在调解室稍微等一下,原告需要从成都赶过来,还需要一会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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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市中区法院凌家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一份2015年至2018年向被告供应钢材形成货款的欠条,但未提交其他供货凭证,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并提出质疑,认为欠条不是其本人书写,签名也不是本人所签。因此,双方对欠条所书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随着庭审进行,被告当庭陈述其与原告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但未通过欠条对账,双方亦提出了对欠条进行笔迹鉴定的申请。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另行开庭。

庭后,承办法官为有效化解纠纷,在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此次调解特别邀请了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到场。

“双方既然都认可存在买卖关系,只是因为时间久远,对欠条上的笔迹和内容可能存在记忆误差,那就先不谈欠条。双方之前是合作伙伴,有交易往来,具体情况是怎样各自应心中有数。采取笔迹鉴定不说费时费力,还增加了经济负担,不如各自退让一步,对具体金额进行协商,双方满意即可。”承办法官如是说道。

人民调解员也在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法官说得很有道理,既然双方之前一直有合作,就不要因为这几万块钱闹得不愉快,大家一起好好商量下,把这件事件解决了,以后该合作还继续合作,也不是什么说不开的事儿。这样,我来说一个方案,被告给原告支付22000元货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看双方是否同意?”

经过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调解,原被告之间的气氛不再是之前的剑拔弩张,表示会认真考虑法官及调解员的意见。

6月16日下午,被告打电话告知法庭其与原告已经协商一致,认可了22000元货款,希望能在法庭的主持下交付货款。法庭工作人员赓即向原告联系,经过核实并通知其6月19日上午到法庭接收货款,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对话。

6月19日当天,被告在法庭主持下向原告支付了货款,原告也向被告出具了收条并当场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一件长达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谢江源)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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