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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枫”景丨把化解矛盾纠纷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来源:江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2 17:23: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制度优势,具有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天然优势。泸州法院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实强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保障能力。

即日起,泸法麒麟·融媒开设“泸法'枫'景”专栏,集中报道全市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态。

“刘法官,太感谢您啦!300多万元的涉案款项经您耐心细致地调解,对方已同意付款啦,这对于缓解企业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真是及时雨啊!” 泸州某包装公司法务李某激动地说。

“刘法官,谢谢您!经过您多次调解,对方已同意解除对我公司账户的财产保全,让我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员工工资也可以正常发放,通过您远程调解,还减轻了我们外地企业的涉诉负担,真是太感谢您啦!”案结事了时,被告某酒企公司员工耿某感激不已。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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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包装公司与被告某酒企公司于2020年建立合作关系,由原告某包装公司为被告某酒企公司制作“大叶葵花”、“钜华新时代”酒类包装品,后原告某包装公司按照被告某酒企公司的要求交付了大部分货物,被告某酒企公司收到货物后陆续向原告某包装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剩余价值297万余元货物尚留存在原告某包装公司厂房内。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接收货物,并支付剩余货款,但被告拒绝支付欠款、接收货物。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资金占用利息、仓储费,以及接收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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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人民法庭法官刘密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双方企业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了解,因被告拖欠原告货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给原告企业资金周转、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而被告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公司账户被冻结,被告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进行交易受阻,双方因此都带有极大的情绪,争执不休。

法官怎么做的?

为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促使双方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生产,承办法官刘密迅速理清思路,及时采取措施。首先对被告留存在原告厂房内的货物情况进行了解,预判双方的矛盾程度和争议焦点,寻求化解纠纷的突破口。随后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明确原告诉求和被告意见,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缓和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步缩小争议,引导双方以真诚的态度解决实际问题。

在双方基本形成和解方案后,财产保全成为被告的唯一顾虑,为了既确保原告权利得到保障,又最大限度帮助被告恢复经营,承办法官刘密积极为双方寻求解决方案,最终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促使双方通过担保置换的方式恢复被保全账户的正常使用。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尚欠原告的货款、仓储费360余万元,以及接收货物,原告亦同意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考虑到被告住所为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及时协调,应用远程视频调解方式,促使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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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白酒法庭干警日常办案的缩影,他们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一心一意为园区企业、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白酒法庭自成立两年以来,受理案件1501件,案涉标的15亿元,其中涉企业案件859件,案涉标的14.49亿元,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接下来,白酒法庭将进一步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完善多元解纷,优化执法办案,突出强基导向,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园区企业、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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