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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龙华法庭能动司法绘就基层治理七彩“枫景”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霞 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3-06-13 19:18:33

四川省屏山县龙华古镇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这里有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第一立佛——八仙山大佛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近年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景区特色,能动司法,积极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彩虹法庭“七彩能动工作法”,用法律的公正和柔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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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属性——突出“党建红”。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聚焦“三个服务”,积极探索“党建+法治+解纷”的新样本,在中都镇挂牌“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加强与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形成诉讼服务和基层解纷合力。注重法庭文化建设、干警素质教育,坚持周例会理论学习和业务研判,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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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祖国花朵——释放“活力橙”。法庭将法治宣讲进校园作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的重要内容,践行司法为民,走进辖区中小学课堂,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为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宣讲。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走深走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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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乡村振兴——增添“富民黄”。龙华法庭结合辖区景区、山区典型特点,关口前移、能动司法,以“烟雨古镇诉讼服务直通车”“雨后彩虹巡回法庭”等贴近当地实际、彰显地域特色、满足群众所盼的方式,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之路提供司法助力。主动对辖区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仁沐新高速公路涉诉项目进行梳理,保障重点建设工程有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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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生态保护——守护“环保绿”。在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诉讼服务中心,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增强当地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等问题进行研究,双方拟定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将保护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前端预防作用和能动司法作用,主动与保护区加强对接,共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守护“两水一山”(老君山和屏山段金沙江、岷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上游担当,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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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最后一米——培育“法治青”。青色代表成长,龙华法庭借力村级人才队伍,搭建诉源治理“矩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延伸司法职能,在辖区内各村社区建立“枫桥式诉源治理服务联络点”:坚持选优配强诉源治理人才,将村社区综治网格员聘请为联络点负责人,常态优质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评选“法治带头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使带头村民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也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通过“带头”“示范”作用,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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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公安司法——维护“平安蓝”。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龙华法庭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发挥“一庭两所”联席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法治工作研判会,分析研究辖区的社会治安、法治建设、案件及矛盾纠纷预判预处等情况,加强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的联动,积极主动融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乡村新格局,探索建立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多方联调机制,共同努力打造无讼乡村和高质量的前端治理大格局。

感化家事纠纷——渲染“和谐紫”。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专业介入”工作机制,按照“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的原则开展家事审判工作,特邀调解员融入审判团队,突出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民间调解、司法裁判的综合作用,打造“诉前化解、庭审修复、诉后回访”的家事审判与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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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龙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抓时代赋予的新要求、新机遇,能动司法、实质解纷,为辖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霞光映照,渔舟唱晚,一幅小镇法庭头顶七色彩虹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走向未来……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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