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切实推进全市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为法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近日,攀枝花中院召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杜新同志主持会议。市中院上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及新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推荐委员人选,各县(区)法院院长、政治部(督察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澄清正名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表决通过市中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名单和《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并对全市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法官合法权利,持续加强法官权益保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作为法官权益保障的第一责任主体,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法官权益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担当,靠前作为,真正成为法官干警依法履职的“定心石”和“主心骨”。二是坚持抓常抓长。要紧扣履职安全保障,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及履职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干警人身安全;要突出真情关爱暖人心,落实休假、体检制度,探索建立与司法职业风险相匹配的人身、财产、医疗等权益保障制度;要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切实维护法官干警职业尊严,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聚焦内外发力。要构建新格局,建立健全内外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搭建大平台,促进信息共享;要营造新环境,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尊重法官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要增强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使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吴欣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