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4月24日,攀枝花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本次会议由攀枝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怀胜主持,审判委员会专委胥军,该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业务庭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立案二庭、审管办相关人员,各区县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分管副院长、专委、业务庭及法庭主要负责人、员额法官等参加会议。
会上,攀枝花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二审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明确相应指导意见。全体参会人员就如何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优化发改案件双向沟通反馈机制以及共同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展开座谈交流。各县(区)法院就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对审判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注重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研判,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审判质效指标考核存在变化,各县(区)法院要及时掌握,围绕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类案问题的收集,报送给市中院,会后针对各自条线业务分管范围对县(区)法院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明确指导意见;四是加强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落实,深刻领悟会议精神。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利于加强两级法院的沟通交流,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提升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共同推进攀枝花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苏祥伟 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