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家事纠纷实质化解,盐边法院渔门法庭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现状,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于2022年1月成立全市首家“石榴籽”调解室,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促进家事纠纷前端化解,实现民族聚居地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无缝衔接,切实让民族团结工作有形、有感、有质、有效。
以“法庭+调解室”布局,畅通纠纷解决渠道
在渔门法庭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室,聘请来自辖区四镇三乡的14名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当地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其中,11名调解员为少数民族,涵盖彝族、傈僳族、苗族、纳西族、傣族5个民族。在法庭专门为“石榴籽”调解员配备办公室,并提供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等硬件措施,以增强“石榴籽”调解员的归属感,提高调解积极性。不断完善纠纷接收移送和分流化解渠道,辖区群众产生纠纷时,可直接找“石榴籽”调解室进行调解,或是由法庭根据纠纷的地域、民族情况委托相应“石榴籽”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通过司法确认或是调解书的方式确认“石榴籽”调解成果,调解失败的则直接进入审判程序。为确保调解质量,法庭定期组织“石榴籽”调解员对经手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多发案件类型及本地民族风俗习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专业知识、调解技能培训,及时分享调解经验、探索有益做法,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调解能力。“石榴籽”调解室的成立既丰富了群众的纠纷解决途径,又为法庭减轻了办案压力,自“石榴籽”调解室成立以来,已快速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诉前。
以“法官+石榴籽”构图,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结合辖区少数民族多、外出务工人员多、流动人口多的实际情况,渔门法庭对辖区的家事纠纷实行“石榴籽”调解员调解先行、法官审判断后的诉调对接模式,法理与情理结合不断提高纠纷化解质效。首先借“石榴籽”调解员人熟、地熟、风俗熟的优势,精准寻找当事人,动员当事人积极应诉,破解“找人难”;接着由“石榴籽”调解员用乡土文化、说乡土语言、靠乡土办法先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作为调解依据,选取少数民族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破解“沟通难”;对通过各种方式仍未调解成功或是本身不宜调解的案件,及时转入审判程序,由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并将释法明理贯穿始终,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既解“心结”,又解“法结”,尽可能缓解双方矛盾,提高双方对裁判的认可度,破解“息诉难”。截至目前,“石榴籽”调解室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2件,涉案标的1067.66万元。其中,家事纠纷112件。今年以来,涉及彩礼返还、抚养费给付的18件家事案件通过调解全部当庭履行到位,当庭履行标的93.54万元,有效减少衍生执行案件产生。
以“传统+智能”投影,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结合辖区农业发达、果蔬、蚕桑产业兴旺的实际,在西瓜种植、桑葚采摘等农忙时节,法庭联合“石榴籽”调解室采取传统的上山下乡模式,到田间地头、果林菜地送达诉讼文书、说事论理、开展调解等工作,既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又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群众农事活动的影响;结合辖区面积辽阔、山高路远的实际,灵活运用微信、电话调解等多种形式先行调解,待基本达成意向性意见时再通知双方到场处理,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诉累;结合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法庭距离城区较远的实际,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线上方式解决纠纷,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云端开庭等智慧诉讼服务开展“指尖诉讼”“掌上诉讼”,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数字+司法”的普惠便利。2022年以来,渔门法庭到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30余件次,通过电话、微信以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线上方式妥善处理家事纠纷50余件,既提高了审判质效,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以“释法+普法”着色,践行移风易俗新风
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定期组织“石榴籽”调解员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利用彝族年、火把节等民族节日以及学生放假、农民工集中返家、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普法宣传活动,“石榴籽”调解员结合案例运用双语开展以案说法,普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整治高价彩礼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群众改变过去落后的婚恋观、彩礼观,自觉抵制奢侈婚礼、高额彩礼,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推进婚俗改革,促进少数民族婚姻家庭观念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切实为爱减负,为幸福加码。
下一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将以“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年”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发挥攀枝花法院系统多元解纷品牌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做优做强“石榴籽”调解品牌,以司法温情化解家事纠纷“千千结”,守护幸福和谐“万家灯”。(田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