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5月17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在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田咀保护站正式挂牌,系四川省首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挂牌的基层法院。
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以四川山鹧鸪等雉科鸟类为主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具有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植物,环境资源丰富。
在新田咀保护工作站,屏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国刚听取了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浩对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面积、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老君山保护站布局等基本情况介绍,屏山法院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举行了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挂牌仪式。
在新田咀环境教育保护平台,屏山法院与老君山自然保护中心共同召开了现场调研会,探讨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增强当地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等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并针对老君山珍稀鸟类、野生动物、古树保护等问题上,认为可以采取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档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名册、巡回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宣讲制度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拟定了《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调研会后,调研组全体成员在谢国刚和杨浩的带领下,经历六小时徒步翻越老君山,登上了川南第一高峰老君山峰顶,在穿越原始森林中感受大自然生态之美的同时,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近年来,屏山法院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宜调研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强化前端预防作用和能动司法作用,主动与保护区加强对接,共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守护“两水一山”(老君山和屏山段金沙江、岷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上游担当,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丁如林 杨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