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钟祥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因玩笑致人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判后答疑促使被告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李某与乐某系邻居,也是多年的朋友。一日,李某坐在公路边玩耍,乐某见状开玩笑地从其身后两次用脚踢李某,致李某摔倒受伤。事发后,乐某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十三日。李某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36161.38元。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从双方朋友关系入手,与双方积极沟通,讲法律、讲情理,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承办法官组织开庭,根据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被告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赔偿款7261.38元。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邻里关系,又是多年朋友,为了使双方真正化干戈为玉帛,放下怨恨,重构和谐善意的亲邻关系。在原、被告到法庭领取判决书时,承办法官通过判后答疑的形式再次从法、理、情多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原、被告深受触动、握手言和,均表示服判息诉。在承办法官见证下,被告乐某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