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威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多方力量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生育津贴及社会保险费,做到了“一裁终局”“案结事了”,以能动司法充分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刘某某(女)入职A公司,担任内勤、收银一职务。2022年11月,刘某某因生育子女开始休产假,期间A公司仅向刘某某微信转账支付产假补贴5800元。
2023年3月,刘某某向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其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刘某某诉至威远县法院的同时,向县妇联、县检察院寻求帮助。威远县法院协同县检察院、县妇联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检察官、妇联代表积极协调和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原被告双方和解。
最终,被告A公司同意向原告刘某某支付剩余的生育津贴,并立即转账履行到位,刘某某当即向威远县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平等就业权是一项重要的女性劳动权益。威远县法院始终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以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能动司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高效调解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