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纠纷诉源治理。联合园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处突队伍,构建秉公执法、压力均摊、资源共享、多部门联动的维稳大格局,探索出集先期处置、教育宣传、舆情控制、后续调解为一体的1+N模式。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思路,强化涉园区企业纠纷调解优先意识,通过委托商会,借力政协委员、基层调解组织等,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促成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力争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第一季度,金江法庭委托、邀请商会、政协委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涉企案件28件,调撤23件,成功率达82.14%。
依法保障企业权益。贯彻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产权和实体利益。依法支持“活查封”、保全财产置换等保全方式,在可实现保全目的前提下,对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的设备、原材料、基本账户等一般不予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受理涉园区企业财产保全案件5件,其中有4件案件通过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提供多元司法服务。结合审判实践,分析研判民营企业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应对措施,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法庭联系走访企业制度,组织法官定期到园区企业走访,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司法需求。总结推广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就企业管理漏洞、法律风险防范等提出司法建议,2020年第一季度,金江法庭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4次,发出涉企法律风险司法建议3篇。(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