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某利用疫情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因沉迷游戏产生“假卖口罩”骗取钱财的想法,遂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利用虚假货源照片骗得被害人信任,通过微信转账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姜某某等人钱款共计11950元。郑某某得款后将被害人拉入“微信黑名单”,所获赃款用于网上游戏挥霍。案发后,郑某某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郑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雅安市名山区法院供稿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