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强化党建引领 凝聚奋进力量 峨眉山市法院推出“峨法•映山红”党建品牌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1 17:23:34

为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质效,充分发挥党建旗帜引领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坚持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继去年打造“峩獬豸·淬钢铸魂工程”思想政治品牌之后,精心打造“峨法·映山红”党建品牌,不断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品牌内涵

“峨法·映山红”党建品牌主要有两种意思四层涵义:“峨法”是指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映山红”是指峨眉山市的市花杜鹃,把杜鹃(映山红)作为品牌名称主要有四层涵义:一是峨眉山钟灵毓秀,有杜鹃王国之美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金顶杜鹃,是峨眉山特有的品种。二是杜鹃绽放时团簇相拥、漫山遍野,象征着团结向上的蓬勃生机。三是峨眉山金顶杜鹃生长于2800米至3900米的高海拔地区,具有耐得住寒冷、守得住清苦的特质,与法官清廉高洁、崇法尚学、勇毅登攀的品质相契合。四是映山红的“红”与党旗的“红”相互呼应,具有鲜明的旗帜感召力。

1683797057865.png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精心打造“峨法·映山红”党建品牌,目的在于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以品牌创建凝聚起党员队伍奋发向上、开拓奋进的强大动力,引导党员敬业奉献、履职担当,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从而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力、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1683797081679.png


“峨法·映山红”党建品牌LOGO将党建元素、法治元素与地域元素进行了融合设计,突出了峨眉山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和党建工作特点。主体以红色为主,融入党徽的金色,突出党的领导和红色主调。以峨眉山山水为底色,意喻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着力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峨眉、平安峨眉建设,为我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司法保障。花朵在山的顶端,主要表达峨眉法院人登山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

品牌建设构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党的建设总要求,在“五抓五提升”上着力,努力建设一支红心向党、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公正廉明、勇毅登攀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抓思想政治建设

提升党员拥护核心能力。强理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强教育,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史教育,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立场,开展好主题教育,培养党员始终不渝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的坚强意志,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抓法院文化建设

提升司法能力。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新使命新要求,坚守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弘扬司法为民主旋律、传播公正司法正能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励干警爱国爱岗、敬业奉献。建设廉洁文化,打造廉洁文化长廊,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建设活动阵地,引导干警丰富志愿服务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健身活动,强健体魄、凝心聚力。

抓党支部堡垒工程

提升基层组织力。重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等支部工作,铸牢组织制度根基。把党的建设深度融入审执工作,结合审判抓党建、结合职责抓党建、结合岗位抓党建,使三者有机结合,做到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发挥好支部组织制度优势,强化支委作用发挥,加强对党员日常行为“一观察二谈心三督促”,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

抓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提升党性素养。开展新一轮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爱岗敬业标兵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干在实处、敬业奉献、务实奋进的作风。开展“青年法官讲堂”,让有为青年讲经验、讲心得、讲得失,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三观”,推进“传帮带”。搭建技能大比拼展示舞台,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683797209393.png

抓品牌示范和宣传

提升品牌影响力。坚持“头雁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做到党组带头、支部跟进、党员冲锋,围绕新时期新使命新期盼,全院上下齐心、守正创新、开拓奋进,不断开创新业绩。建设一支新时代法院宣传队伍,结合工作特性,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线下、系统内外品牌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感召力。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