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使被执行人快速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月,资中县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查明被执行人完全具备履行能力,但唐某多次作出还款承诺均未落实,甚至不接听电话,拒不到庭接受执行调查。为此,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及被执行人的态度,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唐某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次日主动到法院接受调查,承办法官向唐某进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唐某了解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遂于当天将涉案标的款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被执行人在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若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院将依法移送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