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法院联合县人大法工委及彝族“德古”,促成一起长达20年的纠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是一起发生于20年前的纠纷,据判决书记载,阿某某的妻子服毒自杀,因阿某某妻子生前与吉某某发生过纠纷,阿某某据此占用了吉某某的土地、房屋并使用至今。后吉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令阿某某返还占用的土地及房屋,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长期未执行成功,并因吉某某去世,案件陷入了僵局。
近期,吉某某的家属找到了执行局,反映案件情况,要求对方履行生效判决,而且申请人经常信访,被执行人在不断申诉,双方还因该纠纷发生了抓扯,均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执行局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考虑到案件发生于20年前,时代较为久远,案件相关情况不太清晰,需执行的返还土地的面积不准确,无四至界线。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经死亡,其家属要求强制执行的意愿十分强烈,案件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按照民族习俗处理与法律规定有一定冲突,贸然采取执行措施,必然加剧矛盾的激化,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执行法官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纠纷。于是,执行法官联系了县检察院以及当地政法委员共同前往事发地了解案情,推动案件达成和解。
因双方结怨太深,案件的和解再次陷入僵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再次邀请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以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义参与协调和邀请彝族“德古”参与调解,经不懈努力,通过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协调,在彝族“德古”及多方的介入调解下,双方最终就本案的履行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并当场进行了履行,双方就此握手言和。同时,双方也对因该纠纷发生的抓扯事件互相进行了谅解,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该起案件的化解充分利用了彝族“德古”在少数民族纠纷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按照“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结合习惯法,成功促成双方达成的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陈刚 周娟 王君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