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乐山法院执行局倾情付出,为乐山市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乐山法院执行工作致敬,向执行法官柔性执法点赞。”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联副主席暨省人大代表胡英向乐山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传飞致电,深表谢意。
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邀请省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胡英共同参与该案协调,积极促成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欠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5月23日,四川旭峰果业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收购猕猴桃;8月4日,邮储银行分别与旭峰公司、李道珍、宋云金、宋礼平签订《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8月9日,邮储银行向旭峰公司发放贷款245万元,期限12个月;还款期满,旭峰公司仅归还了部分利息。
2018年10月,四川省人大代表、乐山市工商联副主席胡英获悉四川旭峰果业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多次上访的情况,为保障乐山市民营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胡英立即安排律师无偿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诉前介入进行调解。胡英也数十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并亲自上门与中国邮政储蓄乐山分行协商还款计划。
2019年3月11日,乐山市中区法院立案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分行诉宋某金、李某珍、宋某平、四川旭峰果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7月15日,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四川旭峰果业有限公司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分行本息等各项费用共计约250万元,被告李某珍、宋某金、宋某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2月2日,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分行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四川旭峰果业有限公司是沐川县猕猴桃种植经营企业,对当地猕猴桃种植技术提升与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因该公司购买土地、修建厂房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暂时无力归还欠款。该公司所有土地虽已为贷款提供担保,但如若被处置拍卖,企业将无法维系经营,可能导致众多猕猴桃种植户收入锐减甚至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秉国对该案高度重视,要求依法公正办理,为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潘德军亲自主持“面对面”协调会,邀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分行、四川旭峰果业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代表到法院进行调解。同时,邀请省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胡英见证。其间,胡英代表充分履行人大代表监督职责,并发挥自身任职工商联的行业领域优势,积极推动纠纷妥善化解,促成和解协议达成。
在省人大代表的协助支持下,乐山法院用司法柔情重燃了乐山市民营企业走出疫情阴霾的勇气与积极投入复工复产的信心,并将继续与民营企业携手共渡难关,切实为区域经济复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