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成功送达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
近日,四川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姚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通过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被告姚某,案件审理一时难以进行。
因被告住所地系屏山辖区,金牛法院集中送达组随即将本案相关应诉文书委托屏山法院代为送达。屏山法院收到金牛法院的委托送达函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本着认真、负责、及时的原则,通过基层司法所了解到姚某与其父母同住,姚某母亲现在家中的信息后立即前往姚某家中,通过做被告母亲的思想工作,其表示愿意配合并联系姚某应诉,并在送达回证和询问笔录上签字捺印,该案“送达难”问题得以解决。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切实改进和加强送达工作,既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也要
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意识,建立法院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协作机制,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2019年以来,屏山法院接受其他法院委托送达13次,成功送达8次,为人民法院有效节约了送达成本,提高了送达效率。(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