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攀枝花市中院送法进校园 讲好“开学第一课”

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周新丽 发布时间:2020-04-14 19:57:59

3.JPG

在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结合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4月13日,在攀枝花市部分中学生开学第一天,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50余名初二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普法课。

微信图片_20200413112059.jpg

当天,攀枝花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宇首先给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国家安全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知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随后,法官结合国家安全讲到同学们身边的校园安全。

微信图片_20200413112106.jpg

法官围绕校园暴力的概念、主要表现形式、危害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进行自我保护进行。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了青少年如何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一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远离危险,如不去陌生偏僻地、不赴矛盾约会地、不看热闹、不在野外游泳、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去网吧、KTV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场所。三是不交危险朋友。四是不猎奇,不碰毒品,不染黄色。五是接受家长、老师的监管。六是将人际关系告诉父母,不在外借宿。七是身陷危险,冷静面对,理性处理,如放弃财物、保护生命,虚张声势、及时转移,心眼明亮、牢记特点,智慧救人、量力而行。

 

“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有利于推动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其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更使学生们懂得了在危急时刻,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保护一切!法治教育,我们一直在路上!(周新丽)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