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立案”促春耕。开通涉农诉讼“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35人次,将诉讼对农民春耕生产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疫情期间共审结劳务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9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多元化解”护春耕。围绕春耕期间多发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用水用地相邻纠纷、农药种子购销等矛盾纠纷,对接乡镇司法所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快速化解。强化诉源治理,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6件,引导当事人主动撤诉7件,极大缩短了诉讼时间,确保不误农时。
“专项执行”保春耕。对涉农执行案件,穷尽措施查找执行线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快速发放执行款项,保障春耕生产资金需求。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对农民被执行人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因执行影响春耕生产。疫情期间共执结涉农案件 30件,执行到位13.82万元。
“送法下乡”助春耕。采取电话、视频、实地走访等方式,74名干警与结对帮扶的91户贫困户逐一对接,深入了解困难和需求。针对农民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及签订山林、耕地等经营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涉法问题,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春耕消费提示和便民诉讼服务卡120份,切实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