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法院制定《廖白河花椒溪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督办主要内容、实施主体和工作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长制工作,推动廖白河化椒溪水质持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督办主体及对象。按照实施主体不同,督办分为河长督办、河长制办公室督办和责任单位督办。督办对象包括乡镇级河长、副河长,乡镇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村和社区。
明确督办类型及形式。根据工作性质分为日常督办和重点督办。日常督办针对常规性事务,主要采取定期督查、工作通报等形式。重点督办针对重大事项、突发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督查等形式。
明确督办要求及程序。督办程序包括任务交办、承办、反馈和立卷归档。任务交办主要采用“督办函”“河长令”等书面形式进行。承办单位按照要求限时完成、限时反馈。督办单位对督办事项登记造册,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