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内江市中区法院积极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东奔西跑”的执行模式已不能很好实施,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坚持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工商、车辆等财产信息的网络查控力度。利用电话、短信、微信加强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沟通与交流,并向被执行人短信送达执行通知书、被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同时,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在受理某商业银行内江市中区支行申请执行罗某、周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罗某、周某共有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某村的住房2套,建筑面积达1230余平方米,随后立即委托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协助查封。
随后,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该处查封的房产已纳入当地拆迁工程,即将补偿一笔拆迁款,执行局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发函说明案件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获得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支持,并于2月27日成功收到转来的630万元款项。该笔执行款现已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在疫情期间圆满执行完毕,有力维护了辖区金融稳定。
据悉,自1月25日以来,法院共开展网络查控500余次,办理执行委托98件,办理涉执信访9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91件,执行到位3824.11万元。(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