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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百岁老人愁养老,法庭上门来解纷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2 14:27:03

8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来到金秋湖镇渔乡村2组百岁老人程某容家中,巡回审理她状告七子女赡养纠纷案,100余名当地村社干部、群众前来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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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现年102岁,育有七个子女。2007年老伴去世后,程长子某文共同生活居住在四子范君的房屋内。2022年3月27日,程容不慎摔倒致左腿骨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君雇请护工对母亲进行护理因护理及医疗费用过高,范某君感到承受困难,希望其余兄弟姊妹共同承当母亲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赡养费,但是其余兄弟姊妹均不予理睬,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未果无奈之下,程某容将七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分摊医疗费、护理费

承办法官调查了解情况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巡回审理此案,并开展普法宣传。当天的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诉和辩论,从法律规定、道德要求、家庭和睦等方面出发,耐心明理释法。因七被告之间除赡养母亲外,尚有诸多家庭矛盾,导致分歧太大,一时无法调和。法官决定休庭后再行调解,理顺情感、解开隔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老人的赡养、护理和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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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看望慰问了再次征求了她的意见,向其解释为何没有当庭宣判而选择继续调解的缘由。老人表示理解和赞同,感谢法官上门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随后,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向旁听群众宣讲防范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发放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普及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不轻信、不转账、不参与,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的宣讲,知道了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搞清了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希望法官多来村里为我们普法。”金秋湖镇渔乡村村民李某某说道。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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