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一直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曹某某在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购物,正开始吃午饭的执行法官立即放下刚刚端起的“外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到达目的地,半个小时便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
【案情回顾】
某汽车销售公司申请执行梁某某、曹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4万元,已执行到位3.2万元,尚有2.2万元未执行到位。此前在7月,执行法官就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曹某某的一辆丰田牌车辆扣押,本打算立即启动处置程序,没成想经调查该车为“零首付”购车,被执行人曹某某购车一年多来仅支付了一月按揭贷款,故车辆价值低于抵押权债务数额,构成“无益处置”,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曹某某到案后,态度消极,仍以无钱支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称“没钱支付,要拘留就拘留”,同时曹某某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拒绝报告个人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告知其将受到拘留15日的处罚。当日晚11时,执行法官将所有送拘材料准备完毕,拟出发送拘时,曹某某的心理防线已溃败,立即承诺马上履行,于是曹某某打了一通电话后,申请人收到了剩余债权2.2万元。本案执行完毕,圆满维护了该案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该案顺利核销,是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与执行法官迅捷出动、措施有力的示范案例,下一步,纳溪法院将加强对申请执行人如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引导,不断完善执行联动,继续加强执行力度,努力让裁判文书确定的胜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