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方协调,联和代理律师、村干部成功执行到位抚养费4.5万元,安抚了情绪激动的申请执行人,避免了当事人携带未成年人滞留法庭的风险。
潘某与曾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后因感情不和离婚,但因曾某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结束后,潘某申请强制执行,声称如执行不到钱,将把孩子送到执行局。
由于双方矛盾突出,潘某曾在诉讼阶段把两个孩子滞留法庭,执行法官决定从保护孩子利益、化解双方心结入手开展案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村干部和代理律师,充分了解2个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同时联系到被执行人的父亲,告知其相关情况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通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被执行人最终凑足4.5万元,一次性交到执行法官手里。“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到金钱,更掺杂了家庭内部诸多的情感因素。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更需充当一名“亲情调解师”,在法理与情理的博弈中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让执行能够兼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