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完成了一件高溢价率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31.55万元,成交价67.65万元,溢价36.1万元,溢价率114.42%。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乙、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00万元。
执行过程中,东兴区法院依法追加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刘某某名下的车牌号川CG****9路虎小型越野车一辆。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东兴区法院遂裁定拍卖该查封车辆以偿还相关债务。
拍卖前半个月,东兴区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告,对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拍卖起拍价为31.55万元,拍卖引起7500余人次围观,272人设置提醒,17人报名,97次出价,86次延时,于8月15日中午12时以67.65万元成交。买受人付清余款后,东兴区法院于8月22日协助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等,并及时交付相关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