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九万元现金,请您点清……”,近日,在康定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成员易敏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将交通事故赔偿款当庭交予原告,一起可能衍生为上诉案执行案或其他案的案子被成功化解。
2022年1月,大学还未毕业的宋某某驾驶其叔叔韩某某的小轿车,在康定城区往木格措方向将跪坐在公路上的原告马某某撞伤。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宋某某、马某某对此次事故负责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故马某某将驾驶员宋某某与车辆所有人韩某某一并诉至法院。经查,事故发生时,该车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
“被告宋某某还是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如果不能妥善化解纠纷,不仅原告不能得到有效赔付,被告的一生也会受到影响”,这是案件受理后易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7月29日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但在本次调解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易法官行而不辍,履践致远,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向宋某某与韩某某解释按法律规定应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人,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超出责任部分在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并向原告说明被告宋某某家庭困难且其尚无收入,仅能通过向亲属借款进行赔偿等情况。最终双方达成由被告2人共同向原告马某某赔偿各类损失9万元的调解协议,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当庭将9万元足额支付给原告。
“让当事人少跑路,让衍生案少发生”始终是康定法院努力的方向。在本案中,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达到当庭履行的良好结果,完成一次高效、优质的纠纷调解,避免后续案件衍生的同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两全其美”的双赢效果。
温馨提示
投保交强险既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法律的强制性“爱护”,俗话讲“开车有风险,上路需谨慎”,而投保交强险则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大家切勿不舍得投保而“因小失大”,平时谨记“喝酒不开车”的同时也要牢记“不投保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