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倾情调解,不但解决了我们的遗产纠纷,还让我们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温馨和睦!”8月4日,经我县金沙镇及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的一继承纠纷案件在雷波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
继承案件的原告杨某系被告陈某、宋某的儿媳,第三人陈某的弟媳,被继承人的妻子。被继承人生病后,在成都华西医院进行治疗,后因杨某认为成都华西医院医生认为已无治疗价值,未同意将被继承人送往北京继续治疗,但可怜天下父母心,陈某、宋某仍抱着一线希望将其子送往北京等地医院继续治疗,被继承人是否需到北京继续治疗,因原、被告意见不统一,为继承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家人虽竭尽全力对被继承人进行治疗,但因其病情严重,在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后,被继承人于2021年12月病故。被继承人病故后,留下26亩脐橙园及与其哥哥共有的两栋自建楼房。但原告及娘家人与被告及第三人情绪对立,关系剑拔弩张,在微信、抖音平台互相攻击,并大打出手,脐橙园也不让原告管理。原告因此带着三个未成年子女搬回娘家居住。庭审时,原、被告均拒绝调解,因原告起诉的是继承被继承人的承包地经营权及分割房产,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发生继承,原告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属于承包户内成员,不属于可以继续承包的人员。但原告及被继承人在该承包地栽种、管理、出售脐橙多年,现原告独自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其中长女为残疾人。若对该项请求予以驳回,必然会导致矛盾升级。 我院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家事纠纷虽折射出世间百态,但应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家事案件的处理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故承办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上门走访,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声音,让其排解、发泄不良情绪,释放失去亲人的伤痛情怀。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宗旨,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明白分得开的是财产,分不开的是亲情。在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及第三人对脐橙园的管理、出售脐橙的收益、两栋楼的分割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提出自己的一套房屋,被告享有永久居住权。一家人终于解开心结,流下激动的泪水,握手言和。 此次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妥善化解了纠纷,解决了当事人的难心事、烦心事,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我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日常缩影,接下来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注重在案件审理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