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公正办案,让别人拖欠我多年的垫付款(含务工收入)终于有了着落,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后,我收到了部分款项,十分感谢你们!”原告贾某(现年68岁)一边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一边将一面书有“情系百姓 公正司法”的锦旗送到筠连县法院大雪山法庭干警手中。
案情回顾:自2007年起,原告贾某在被告筠连县某电站处担任会计。2018年8月,被告郭某向原告出具保证说明,该说明载明被告筠连县某电站差欠原告贾某工资及垫付款共计14439.93元,最迟两年后由被告赵某(被告筠连县某电站的投资人)、郭某清偿。不料,到期后,原告贾某未收到该笔款项,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力促双方达成调解,但双方对劳务报酬及垫付款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遂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筠连县某电站支付原告贾某劳务报酬及垫付款共计14439.93元,被告郭某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郭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原告贾某对承办法官公正判决,维护其合法权益深表感谢,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张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