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简案快审”工作机制,为刑事审判工作提速增效。
规范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对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简易适当的,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审理。
办案程序从简,在依法保障有关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对原有的办案程序、文书进行简化,将《起诉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等一次性告知,不再讯问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采用表格式、要素式判决书,2019年以来,对10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送出表格式判决书90余份,占院内刑事案件的40%,适用简易(独任)、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天。(丁如林、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