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执行法官头顶烈日、脚踏热土,来到被执行人家中,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温情劝导,顺利促成一起人身损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修复了二人的兄弟之情。
陈某烈与陈某才是叔兄弟,也是相距不足百米的邻居,双方因田土问题发生纠纷,陈某才将陈某烈打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陈某烈依法诉至合江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才赔偿陈某烈一万余元。但陈某才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经前期调查,了解到陈某才年事已高,没有履行能力,也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如果直接实施强制执行,可能既无法完全执行到位,还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考虑到该案是亲人间的纠纷,存在执行和解的可能,在与双方沟通后,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
执行法官一行顶着烈日来到陈某才家中,向其释法说理,一方面从亲情的角度出发,通过心理疏导的方式打开陈某才的心结,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规劝其尽快主动履行赔偿款。同时,执行法官又来到陈某烈家中,向其解释案件执行中的实际情况,并劝说其不要因此纠纷而影响亲情关系。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相互谅解,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才筹集部分赔偿款当场给付,并承诺了剩余部分的履行期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兄弟二人的关系也得以修复。
(余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