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华,1996年通过考试进入隆昌市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隆昌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书记。26年的法院工作生涯,她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辛勤耕耘。
挑大梁 铁肩担正义
“加班是常态,加到凌晨也是常有的事,但她基本上都是最后走、最早到的。”夏明华的同事都这样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夏明华审结案件1000余件,无一违法违纪、涉诉信访。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夏明华作为隆昌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在抓统筹协调的同时,亲自审理多起重大案件,隆昌市9件涉黑涉恶案件,她就办理了6件。
善作为 温情护幼苗
“他们不是‘罪犯’,只是暂时走错路的孩子,需要我们拉一把。”这些年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夏明华遇到过许多“走错路”的孩子,这些孩子都亲切的称呼她为“夏妈妈”。她说,这些未成年被告人大多家庭教育缺失,加上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犯下案。因此,她感受最大的是,审判以外要做更多的延伸工作,这种延伸,从对未成年被告人到其家庭成员,更大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上。她多次组织多所中、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定期与妇联携手组织“儿童庭审观察员”体验活动;每年“六一”,与留守儿童一起过节,为他们送上小礼物和“法治大餐”;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预防毒品教育、预防校园和家庭暴力犯罪、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活动。
立潮头 看淡名与利
夏明华的用心付出和温情工作,获得了同事好评、群众点赞和组织的认可:夏明华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百名优秀女法官,内江市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谈起这些荣誉,夏明华笑着说:“我仅仅只是做了一名法官应该做的工作。我深知,这些荣誉不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每一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是他们对我工作的支持,才有了这些成绩,这些荣誉是属于大家的。”
心怀“正义与善良”的美好渴望,仰望“法律温情”的崇高向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夏明华坚信,她的审判工作一定会被温情照亮!(秦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