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通过预拘留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祝某当庭支付完所欠劳务费用,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夏某解“薪愁”,受到了夏某的好评与感谢。该案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2021年3月,夏某因祝某拖欠劳务费16000元,在多次催促无果后起诉至市中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祝某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夏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仅收到祝某支付欠款2000元。 祝某多次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给夏某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法院执行局在了解到夏某生活上的困难后,秉持着人民利益至上的态度,顶着烈日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有效掌握了祝某的行动轨迹及财务状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祝某,并通知其到庭沟通,但祝某面对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却依旧以“自己有钱需要支付、首先保障家人生活”等为借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局法官当庭向祝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充分阐明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最终,慑于执行威慑,祝某如数凑齐并当庭支付尾款、执行费共计14100元,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什么是“预拘留”?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对其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同时,疫情严峻的形势下,“预拘留”措施可最大程度避免拘留人员,减轻看守所防疫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达到惩戒性、威慑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效果。在该起执行案件中,法院以“预拘留”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传递了司法温度,也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