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和法官的辛苦付出,我们收到拖欠2年的工资了。”7月18日下午,黄某某等22名申请执行人在东兴区法院执行大厅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给法院。
2020年8月,上海东海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同年9月,四川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陈某签订项目管理经济责任书,约定陈某对钢筋分项工程项目实行全额包干,独立经济核算。陈某遂安排黄某某等人从事钢筋班组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经结算,陈某某欠黄某某等22名申请人劳务费35.1317万元。
2022年1月18日,22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陈某的银行账户,并依法采取限制消费令措施。执行法官一方面依法采取相关的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至此22名农民工拿到了久违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