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法院视高法庭(天府新区眉山片区法庭)在线调解一起标的额8500万元的建设工程纠纷案。据悉,这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后,仁寿法院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
原被告身处南北两地,标的额8500万元
2018年10月,被告某教育管理公司将某项目工程发包给原告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原、被告对工程进行结算并签订分期付款结算协议书,约定被告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工程款800万元,但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其他费用约8500万元。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且原告受疫情影响资金紧张,法庭立即开辟绿色通道,迅速立案、保全,并第一时间提请院领导批准原告的缓交诉讼费申请。同时,鉴于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在辖区内影响较大,院领导讨论后决定由陈勇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微信群变“调解室”,涉企纠纷在线调解
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情后,为解决原告异地开庭不便的实际困难,专门组建微信群方便双方沟通协商相关事宜,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审理案件。远程庭审中,被告表示受疫情影响,学校招生困难,资金压力较大,延迟支付第一笔款项的现实原因 也是原告公司所属的工人来学校围堵,要求把工程款支付给工人。基于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尊重案件客观事实,且原告在保全时仅选择了查封土地,未选择保全被告的银行账户,愿意给予被告继续经营的空间和时间,具有调解基础。为实质化解案件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法官组织双方在线调解。
调解多次遇阻,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从持续合作、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但在中途,双方多次因利率问题陷入僵局,调解意见一次次被推翻。微信群“调解室”每周必调,聊天记录数千条。承办法官多次向银行专业人士请教,一个一个问题化解,一个一个矛盾克服,在不断的沟通及努力中逐步缩小双方差距……根据被告经营状况和招生周期性特征,法官提出公正、公平、可操作的分期还款方案,协商分期付款时间、利率计算和支付方式,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肯定。
近年来,仁寿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最大限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李 琴 周亚洁 莫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