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府院联动”显成效 化解纠纷“加速度”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作者:毕梦媛 发布时间:2022-07-14 22:58:56

QQ图片20220714225934.png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与钒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通过“钒华·新常钛”府院联动工作室,联动调解一起因公司经营困难,无正当理由单方辞退员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该纠纷仅用时五天便得以化解,原被告双方在“钒华·新常钛”府院联动工作室握手言和。

原告钟某于2021年5月入职被告公司,主要从事光谱分析工作,每月基本工资3200元。2021年9月30日,因公司资金困难导致停产停业,公司电话通知原告不用继续上班,后公司单方面认为劳动合同已解除,并有4436.88元工资未结清。后钟某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遂起诉至仁和区法院。仁和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双方争议较大,适合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经与双方沟通未果后,立即联系了被告住所地的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参与调解。经过联动调解,该公司同意协商解决这起纠纷,依法给予原告拖欠的工资款。

下一步,仁和区法院将以“钒华·新常钛”府院联动工作室为依托,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服务触角,下沉力量资源,通过府院联动促进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毕梦媛)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