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偷越边境案,一审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马海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海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屏山县公安局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以该身份证于2018年1月在屏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护照,2018年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马海某某因到老挝务工,适用该护照出入国境4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海某某违法国境管理法规,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出入境证件,4次非法出入国境,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