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法院家事法官巡回审判,入户调解,成功化解“一户两案”纠纷。
被告杨某与其妻张某2007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2014年,张某突患脑垂瘤疾病,张某手术后丧失行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就医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致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杨某被迫外出务工。张某及其6岁儿子由其父亲照料。期间,杨某未担负对杨某的抚养责任,也未尽到对儿子的抚养义务。2019年10月,双方矛盾加剧,曾在村委会调解下达成协议,但是杨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随后疫情发生,生活压力驱动双方矛盾再次激化。2020年3月17日,张某分别以追偿抚养费和代儿子追偿扶养费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
家事法官王素君和郑静瑶接手案件后,立即进行了沟通。为了更好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二位法官巡回审判,邀请当地村支书于2020年3月19日到当事人住地入户调解。在村干部的协助下,组织双方以“圆桌会议”的方式现场调解。调解初始,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毫不退让,承办法官从双方针锋相对的言词中感受到双方对孩子的疼爱与重视,随即以此为突破口,苦口婆心劝导。通过两位法官耐心细致地疏导,终于促成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杨某以苦于收入低为由表示无力负担扶养义务。
王素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杨某终于重拾生活信心,最终表示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双方矛盾随即化解。
临走之际,承办法官嘱咐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相互关爱,原被告主动亲切地与承办法官握手,透露着感激之情。
王素君坦言,家经难念,家事难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很多纠纷都源自家庭,家事纠纷不能简单以结案为目的。
据悉, 2019年,丹棱法院家事法庭积极动用社会力量、巡回审判等方式多元化解纠纷,秉持厚植“柔性司法”理念,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导向,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4.9%。(刘佳 胡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