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赵忠
荣获首届
“全省法院优秀执行局局长”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深入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向前,大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局局长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为保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队伍、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省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四川高院研究,决定对26人予以通报表扬。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这位“优秀执行局局长”背后的故事。 初心如磐,砥砺深耕 赵忠,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四川峨眉山人。1988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荣获“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等荣誉。 风风雨雨三十年,兢兢业业如一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以勇当执行“排头兵”的责任与担当,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他,就是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忠。 勇扛重担,挑起千钧天平 提起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的“贴心人”,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赵忠,这是一些来法院办事的群众给他起的称号。对待当事人,他始终真情真心为群众服务。 对于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他总是站在执行工作的最前沿。他牵头组织实施了涉关停企业的第二批奖补款分配,化解并执结因多次集访并被上级部门关注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批量案件。多年的办案经验,让赵忠认识到,执行工作有时不仅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牵涉一个地方的稳定,既要公正司法,还要心细如发。他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无理哄闹面前绝不退步,在恐吓威胁面前绝不屈服,以一件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案件,诠释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坚定信念。 满腔热忱,耕耘执行质效 如果说一份法律文书给了当事人庄严的承诺,那么执行质效就是这份承诺得以实现的保障。 赵忠对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他强力推进个案精细化管理,每周召开例会“挂图作战”,要求各办案组承办人详细梳理案情、汇报工作、制定计划,在小黑板上公布数据、实时排名,确保复杂重点案件顺利推进。 6年来,赵忠带领执行局干警共执结各类案件 11189件,执行到位金额26.48亿元,执行工作始终保持高位运行。 躬身为民,点亮社会诚信 “执行工作更深的意义,是使符合社会诚信的行为得到保护,违背社会诚信的行为受到制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赵忠总是对执行局干警如是说。 他始终以高站位的责任担当,以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履行他的承诺。他牵头在乐山市范围内率先与峨眉山市公安局会签意见建立查人找物合作机制,对公安机关在日常巡逻、治安检查、酒驾查处等履职工作中协查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反馈线索100余条,现场盘查被执行人2次。 他要求推广用好“搜查令”机制,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搜查,持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在担任执行局局长期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的自然人3199人次,法人和其他组织781个,并对5726人次自然人、1805名法人、90名非法人组织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以司法之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初心如磐,历久弥坚;砥砺深耕,履践致远。赵忠,以坚韧的品格,三十年如一日,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用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从法初心。三十年的砥砺深耕,他建成了一座走进百姓心中的“法民桥”;三十年的风雨磨砺,他变成了一块通往公平正义的“辅路石”。他说,“人民群众是最深厚的土壤,司法为民是最坚定的信仰,为了这份司法使命,我将一直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