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书楼人民法庭上门服务调解金融纠纷案件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俊钦 邓红荣 发布时间:2022-07-09 02:43:19

7月7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到宜宾市翠屏区绿园小区上门服务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657306406416.jpg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与刘某、宛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金额18万余元。因被告刘某、宛某家里有生病老人需要照顾,不便到法院应诉,法官三番五次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刘某、宛某同意调解,2022年7月7日,法官到宜宾市翠屏区绿园小区刘某、宛某家中上门调解,案件调解成功。

书楼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理案件、就地办理案件、上门调解案件、现场开庭和调解等多种措施,最大化地方便群众讼诉,推动“为群众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落实。

何俊钦 邓红荣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